以下是我要陳述再清晰不過的事實:
1. 用工事實明確:我雖無書面合同,但接受項目現場管理、指揮并從中領取報酬,與項目存在“清晰的事實勞動關系”。 2. 單位違法推責:總包單位將工程違法分包、轉包,且未對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保障,事發(fā)后卻否認基本用工事實,這是惡意規(guī)避法定責任。 3. 維權渠道受阻:因層層轉包導致的“用工迷局”,使我維權無門,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4.請求政府主管部門依法調查并確認我與“江油城投殯儀館擴建項目”的“實際用工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5. 基于事實勞動關系,責令相關單位立即為我申請“工傷認定”,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總包單位、所有分包方及實際用工主體“必須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得以“掛靠”、“轉包”為由推脫。 6. 懇請政府介入,徹查該項目中違法轉包、用工混亂的問題,確!罢l用工,誰負責”的法律原則得到落實,維護我們農民工依法獲得工傷賠償的基本權利。 我相信,法律是我最堅實的后盾。我的訴求合理合法,事實清楚,懇請政府通過法定渠道給我們農民工一個公平公正。 此致 敬禮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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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7 21:38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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