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學校參加親子活動受傷后續(xù)說明 既昨年在學校參加親子活動 ,受傷 ,多次與學校溝通 ,學校要求走司法程序處理 ,我們應學校要求走司法程序處理結果: 駁回我方所有訴訟請求 ,我們承擔事情全部責任,校方退我們百分之五十起訴費用。 我們自行承擔我們受傷手術治療和第二次手術會產生的所有費用及自身受傷帶來的一切后果。 既然判決已下 ,還是感謝官方即時并快速的受理我們的案子 ,沒得讓我們長時間的焦心等待判決結果 ,事情已經發(fā)生半年有余,我們也接受了這個結果,各位家長朋友們, 以此為個提醒吧 , 在任何地方參與沒得保障的 ,有風險的事情 ,謹慎而小心,保護好自身也保護好孩子的安全,參加活動前需要簽字的安全責任書,告訴自己后果自負的事情 ,三思而后行。 我們也提前簽了安全責任書 ,校方提前盡到了安全告知義務,我們自己要去參加學校組織的親子活動,并接受老師的指派去代表班級參加比賽,我們自行沒有評估活動的強度及安全風險,也沒拒絕老師的指派而去參加比賽,發(fā)生這樣對我們來說后果嚴重的事情,我們也反思自己,比賽時,不謹慎慢性,畢竟比賽結果不重要啊 ,保護自己及家人安全才是重點,不過也因為我們的前車之鑒 ,后面每個學校舉辦活動 ,都會讓家長購買保險,這也是為家長朋友們安全責任得到一些保障嘛 ,總歸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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