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我們政府的相關部門,難道你們所管理的經營性店鋪就沒有一條法律法規(guī)能懲罰這種騙子的嗎?以有實體店鋪經營名義實施的詐騙行為嗎?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8月收入會員充卡費用23000元,9月收入會員充卡9000元,甚至9月11號就還有會員再充卡,距離店鋪關閉不到一個禮拜,這些都還不是全部的受害人。 根據(jù)部分會員的統(tǒng)計現(xiàn)在已經圈了27萬的錢款,這些都是大家辛辛苦苦掙的,真金白銀交給店鋪的,難道我們人人都可以去開一個店鋪,然后來以店鋪名義實施圈錢詐騙等行為,那我們的社會還能不能穩(wěn)定和諧呢?出了這種事后我們就應該自認活該倒霉嗎?這時候的你們又是怎么處理這個事情的?直接一句這個不好定性,不歸我們管,你再去找找那個部門等等。 就差一句你們這些錢平攤到個人頭上也就一兩千,能去健身房鍛煉的也不差這些錢。確實傷害不大侮辱性極強,知道你們相關部門也不能拿他們怎么樣。也讓大家清楚的認識到有事找政府部門,這句話是多么的蒼白無力。你們壓根就不會拿出來討論的事。 在這里也想問問我們江油的明星企業(yè)匯星集團,你們招商就是這樣招的?招個騙子公司來,當初來時你們就沒有調查一下,街邊一個小店租房也要交給房東多少押金,何況你們是整層樓出租。 還可憐別個打工的允許他把空調等變賣,你們就沒有考慮到去那里鍛煉的幾乎都是周邊市民,都是對你匯星集團的認可和信任,F(xiàn)在出了事你們也不提不理,就和大家耗時間。請問招商的健身房誰還敢來,誰還會相信?以后打死都不會再相信任何會員制的店鋪,公司。大家也請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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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已成傷 錦旗也要有才行
發(fā)表于 2023-9-26 16:27